范明志,男,法学博士,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。山东大学法学学士、民商法硕士、法学理论博士,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硕士,美国杜克大学访问学者。曾任: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、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、教授;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、高级法官、司法改革办公室规划处负责人;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审委会委员;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(正厅级)、研究员、博士后导师。
主要研究领域为:数据法学(网络与信息法学)、智慧司法、民商法。在《求是》《法学评论》《法学》等发表学术论文六十余篇;出版《劳动纠纷案件裁判规则(1-2卷)》《欧盟合同法一体化研究》《司法应急机制研究》《法院案件管辖与案件分配:奥英意荷挪葡加七国的比较》《司法公正与诉讼程序》等专著译著七部。《欧盟合同法一体化研究》对合同法发展趋势做了前瞻性的研究,是我国第一本研究欧盟合同法一体化的原创性专著;《司法应急机制研究》研究了司法权在现代社会运行中的应急机制,填补了我国司法应急机制研究的空白。另外,主持了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《数字司法演进路径研究》、中国法学会部级研究课题《司法应急机制研究》、最高人民法院重点司法调研课题《大数据时代数据权利司法保护研究》等多项研究课题。目前专注于数字法治领域的研究。
在法院工作期间,审理了数百起民商事案件,并负责或参与起草了《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(2009-2013)》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》《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》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标准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》等规范性文件。